成为程氏的总裁之后,程沈安已经鲜少喝得这样醉了,猫很生气地喵喵叫。
程沈安强撑着精神,鞋都没换,走了几步,好歹是倒在了沙发上。
他可能有点嫌吵,直接把猫捞进了怀里,呼噜了下毛。
程沈安和猫说他的爱人,说我漂亮,温柔,勇敢。
又说我太懦弱,不敢和我一起面对感情里的波折。
才错失了那么多年,连我的病都不知道,最后还让我死在了参加他婚礼的路上。
猫静静地听着,舔去程沈安眼角的泪水。
咸咸的,苦苦的。
我看了眼智能时钟,想起今天是我的祭日。
不知不觉,又过了一年。
猫从他怀里蹦下去,蹿到语音按键的边上。
“程沈安。”
“我也想你。”
机械女声在昏暗的房间里突兀地响起。
程沈安猛地抬头看去,看见那只白猫很认真地看着他。
猫用柔软的肉垫又按了一次。
“我也想你。”
第24章
“孟初初,都要研究生毕业了,准备个面试怎么还像准备高考一样?”
桌前的女人被男人手上的易拉罐汽水冰得一激灵。
我终于放下笔,略带责怪地转头看向男人:“卫缙,你怎么还和小时候一样幼稚?”
男人五官生得极俊朗,面部轮廓流畅,属于很阳光的那款帅哥。
卫缙垂眼看着我,水眸盈盈,唇也是饱满柔软的,叫他有点像想亲。
我算是看透了他,立马捂住他的嘴。
卫缙笑得双眼弯弯,唇就贴在我的手心里,说:“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的面试肯定没有问题。”
半年前,我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幸存,不久前才苏醒。
但是我总觉得脑袋里有另一个人的记忆,只是模糊又混沌,我用力地想要看清楚,却是无果,只觉得无比悲伤。
总觉得自己爱过谁,又变成过各种各样的东西,有时候在天上飞,有时候在地上,视野很低,反正不太像人。
不过,我的生活很安逸,父母相爱,家庭和睦,还有一个一直很照顾我的竹马。
美好得不真实,也让我不必纠结与这小小的不正常之处。
我撤开捂在他嘴上的手,说:“是这个理,但是还是要好好准备,程氏的门槛就已经够高了,我要是一轮游,岂不是辜负了我漂亮的简历?”
我是打算在从金融系的硕士毕业之前,找到一份合乎心意的工作的。
什么公司我都投了,程氏集团本来是想碰个瓷的,没想到真的入选了。
卫缙见我真的看重,便识趣地不再打扰,放下孟母弄的水果拼盘,说:“好,你看完就早点休息,明早我送你。”
第二天一早,我拎着孟母蒸的早餐,坐上了卫缙的车。
到程氏门口的时候,我刚好把烧麦啃完。
我下了车,和卫缙告别。
卫缙笑着和我告别:“初初,中午一起吃饭,等你的好消息。”
我点点头,又挥挥手。
程氏集团二十八楼,一群等待被面试的嫩生挤在一块。
我还在专心致志地看着我准备好的资料,忽然听旁边炸起一阵小小的喧哗。
“天呐,这位是程氏集团的总裁吧?他怎么亲自来当面试考官了?”
“不得不说,他真人比照片更帅啊……”
作为一个年轻人,我对看帅哥保有热情。
我循着视线看过去,为首的男人穿着西装,身姿挺拔。
的确帅的无可挑剔,只是看着年级有点大,可能有三十岁了。
我这样想着,却感觉我的心在砰砰直跳,我下意识去看他的中指,没有戒指。
卫缙常说我们以前是两情相悦,我总是不信。
因为我看着他,没有像这样心动的感觉。
可是,就这么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让我一见钟情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