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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重生日常》作者:甲子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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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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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年前的东县白镇, 曾发生过一起投毒杀人案,而负责这个案子的正是刚刚转业进警察局的罗友恒的父亲、罗民信的大伯, 罗思忠。

罗思忠是在中午赶到的案发现场, 报案的是贺家村的村长,出事的是贺家村里的一户赵姓人家。

赵家八口人,包括年长的赵老婆子、赵家老大一家三口、还未成婚的赵家老二在内, 全都一命呜呼,只有赵家的大女儿赵小兰和她的一双四岁大小的双胞胎女儿安然无恙。

赵小兰自然而然的成了第一嫌疑人。

但是赵小兰是个哑巴,而且不识字,审讯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在同事的提点下,罗思忠开始走访贺家村的村民, 并从他们口中,一点一点的拼凑出了赵家的往事来。

赵老婆子嫁到赵家二十多年, 前前后后生下了七个孩子, 活下来的满打满算也就三个。

赵小兰是赵老婆子嫁到赵家的第二年生的,头胎。因为不是个带把的,加上又是个哑巴,公婆嫌弃, 丈夫厌恶,妯娌笑话,赵老婆子没有底气,自然没少受委屈。

理所当然的, 她将一部分怨气撒在了赵小兰身上。

直到几年之后,赵老婆子三年抱俩, 赵家老大和老二先后落了地,赵老婆子挺直了腰杆,境遇才稍微好上了一些。

只是她回头再看赵小兰的时候,依旧是怎么看怎么的膈应。

华国人的传统思想里,讲究多子多福。到了农村这儿,也不例外,于是就造成了越生越穷,越穷越要生的现象。

加上十几年的卫国战争打下来,中原大地动荡不安,民不聊生,穷的都揭不开锅的赵家人饿死了一大半,勉强活下来的也陆陆续续的到了该成家的年纪。

可赵家没钱。

熬死了公婆,终于能当家作主的赵老婆子眼珠子一转,索性把本来就不受她待见的赵小兰嫁给了隔壁村的一个病秧子,换回来一笔还算丰厚的彩礼钱给赵家老大热热闹闹的娶了媳妇。

没过几年,病秧子一病不起,撒手人寰。病秧子的一干叔伯眼馋他家的家产,头七刚过,他们就带着人找上了门来,把赵小兰赶了出去。

赵小兰没有办法,只好带着一对双胞胎女儿回了娘家。

而赵家老二也正好到了娶媳妇的年纪。

赵家两兄弟三番两次的暗示,赵老婆子心头一热,又打起了把赵小兰卖出去换彩礼的主意。

这一回找的人家连上一回的病秧子都不如,是个五十多岁的老鳏夫,比赵老婆子的年纪都大。

赵老婆子却很满意,毕竟赵小兰的条件摆在那儿。相反,她还能揪着老鳏夫的年纪问题,多要回来一点钱。

至于赵小兰的那两个双胞胎女儿,老鳏夫肯定是不会要的,赵家人更不想白养两张嘴,赵老婆子托人找了隔壁村的两户人家,打算等赵小兰一出嫁,就把她们送过去做童养媳。还能换回几斤粮食,何乐而不为。

赵小兰知道这事之后,曾当着村里好些人的面跪在赵老婆子面前苦苦哀求,但最终也没能鼓起勇气来带着两个女儿离开赵家。

想想也是,她一个哑巴,带着两个不满四岁的女儿,离开了赵家,下场未必会比这好。

而投毒案正是发生在这件事情过后的第四天。

据贺家村村民所说,那老鳏夫明天就要过来接赵小兰回去。

到了这儿,罗思忠觉得案子的来龙去脉已经很清楚了。

赵小兰对赵老婆子和两个弟弟的所作所为怀恨于心,老鳏夫的即将到来成了压垮她理智的最后一根稻草,所以她选择了投毒杀害赵老婆子和赵家两兄弟。

而她和她两个女儿安然无恙就是最好的佐证。

案子水落石出,罗思忠松了一口气。

他并不同情赵小兰,赵小兰就算再可怜,她也是害死了五条人命的投毒案杀人凶手。

这大概就是俗话说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吧!

华国成立初期,法制体系尚不完善。尤其是乡下地方,没有法庭,公安局代为行使审判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而公安局断案,向来都是有法律用法律,没法律用政策,政策和法律都没有时,用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所以当作为公安的罗思忠主观上咬定了赵小兰就是凶手的时候,不管赵小兰再怎么闹腾,都无济于事。

到最后,赵小兰被判处了死刑,没过几天就挨了枪子。

这是罗思忠转业后办的第一个案子,意义不可谓不重大。

罗友恒记得,在六五年以前,每逢年节,罗思忠都会忍不住的说到这个案子。一是为缅怀往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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