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食物似乎添加了一些东西,每次吃完饭,你都会觉得精神变差,脑子变得迟钝麻木,总想睡觉。
睡着了就开始做梦,光怪陆离,亦真亦假,梦见自己穿着婚纱,父亲把你交到庄煦的手里,梦见和罗溪、Lindsay 在亮马桥喝咖啡拍照,还梦见从曼谷到缅甸的这段路,从繁华一路驶向黑暗,沿路是死尸、断肢、挖坑埋尸的黑衣人,梦见自己被捆绑起来,你尖叫着求他们杀了你,给你个痛快,梦见黑暗之中飞来一颗子弹,贯穿你的眉心,在惊醒之前,你看见开枪的那个人竟是二十年前的自己。
半梦半醒间,你觉得自己可能不是变疯就是变傻了,脑子被反复的噩梦冲刷,变成一个光滑的,没有沟壑的圆球,好多念头哧溜就滑了过去。混沌之中,唯一记得的就是吞下肚的那四个字:“去医务室”。
在快要失去对时间感知的那天,你从书桌深处翻出了一只笔。
平平无奇,蓝色塑料壳圆珠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