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恪说:“我会。”
因为早市的调味料不齐全,他还在APP上买了一堆东西。
庄宁屿起先并不想管,一直由着他折腾,自己则是坐在书桌旁处理工作,结果闪送小哥来了一拨又一拨,完全没有停的趋势,等门铃第四次被按响时,庄宁屿抱着胳膊站在门边,眼睁睁看着小哥递进来了一个印着LV的黄色购物袋。
易恪指着脚上的一次性酒店拖鞋,理直气壮地嚷嚷:“这个不舒服,我要穿正常拖鞋!”
庄宁屿:“……
你穿。”
小厨房迎来了久违的热闹,午餐是葱油蟹和家常版海味面,料理台上的手机嗡嗡震动,易恪忙中抽空瞥了一眼,是内部工作群,庄宁屿也在同一时间接到了邱猛的电话,说尤途在人证物证面前,已经承认了当年的事。
“承认什么了?”
易恪端着两个面碗出来。
“承认尤红和童一帅其实并不是情人关系,或者说得更确切一点,就像银·Bar之于童一帅,童一帅也是尤红最满意的‘作品’。”
她确实喜欢他的骨相,所以附着在骨骼上的皮肉,也必须同样完美无瑕,于是尤红亲自操刀,一点一点,精心雕琢出了手术台上那张宛若阿多尼斯般俊美无双的脸,他是她的象牙,也是她的玫瑰叶,是莎乐美眼中最圣洁的约翰,和犹太国山顶上扑朔着吹进山谷的积雪。
到后来,就连尤途都觉得这样的手术频率有点过火,但却没能劝得动两名当事者,用他的话说,“他们已经彻底疯了”。
“怪不得童一帅的伪人感那么强,长得跟小说封面似的。”
易恪拉开椅子,“看来尤红的审美也就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