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沈熠亲他时是双手捧着脸,他亲沈熠会扣着对方后脑勺,恨不得整根舌头都钻进沈熠嘴里
为什么说是小狗呢?因为他也爱舔吻沈熠的手和腰腹,如同年少时在那间医务室里他就想做的那样。
傅眠往往半跪在地上,沈熠被他搞得没办法斜倚在沙发上,一只手耷拉在眼上,一只手被傅眠拉过去,一寸一寸,舌尖舔着,嘴唇吻着,神情认真又虔诚,在手背上留下湿漉漉的印迹。
沈熠皮肤薄,青色的血管在皮下若隐若现,被水迹一沾就很明显,偏生傅眠还总爱顺着他的血管舔,昏暗的客厅内,水光潋滟,平添色.气
舔的沈熠受不了,虎牙抵在下唇,低声说:够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