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个叫高鹗的读书人,来续出八十回以后的内容的。高鹗这个人和曹雪芹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不认识,没来往,年龄小很多。他替程伟元把书续出来、形成通行本那阵儿,在科举上还没有发达,“闲且惫矣”,但他是一个科举迷、官迷,后来也果然中举,当了官。他的思想境界、美学趣味,跟曹雪芹之间不仅是个差距问题,应该说,在许多根本点上,是相反的。所以,我现在要再次跟大家强调:高鹗当然可以续书,他续得好不好是另外一个问题,但他绝不是跟曹雪芹合作写书的人,把他续的后四十回和曹雪芹写的八十回捆绑在一起出版,是不合理的。
程伟元和高鹗合作出版一百二十回通行本《红楼梦》的时候,曹雪芹去世已经快三十年了。那个时代小说这种东西,当做“闲书”读还可以,当做正经文章去写,一般人是做不到的。即使写了,也很少愿意公开署名,甚至明明写了,别人问到,还会难为情,羞于承认。所以,就是高鹗续写后四十回这件事,也并不是程伟元和高鹗自己宣布的,而是后来的红学家们考证出来的。那个时代对小说这种“稗官野史”的著作权根本是不重视的,程伟元印书卖书,他显然只遵循三个原则:第一,有人爱看,爱买,能赚钱;第二,书的内容显得完整,特别是讲故事的书,必须有头有尾;第三,安全,别惹事。根据这三个原则,他选择了已经在社会上流传了二三十年的手抄本《红楼梦》来印刷推广,又找到高鹗来写八十回以后的故事,形成了这么一个一百二十回的通行本。高鹗的续书除了将故事写完整,使全书有头有尾外,对程伟元来说,最大的好处是避免了大悲剧的结局,到最后把悲剧转变为喜剧,这样就比较安全,不至于坠进当时相当严密的“文字狱”罗网里。他们在合作中,为了让前八十回将就后四十回,还对前八十回进行了大量的删改。上面提到的“程甲本”,是程伟元头一次的活字摆印本,对前八十回的文字改动得还少一些,第二年因为书卖得好,再加印,加印前又改了一次,那就更伤筋动骨了,许多地方的改动已经不是为了“前后一致”的技术性考虑,而是为了削弱前八十回的批判锋芒的政治性考虑。为了他们的“安全”,当然也就顾不得原作者的什么思想境界和审美追求了。这个第二次印刷的本子,后来被称做“程乙本”。这个“程乙本”从那以后一直到二十几年前,以各种形式在社会上广为流传,一般人对《红楼梦》的印象,也就是对这个通行本的印象。因此,从程伟元开端的一百二十回《红楼梦》通行本,就可以说亦功亦罪,功在于不管怎么说,将曹雪芹的前八十回流布开了;过呢,则在于使后来的许多读者简直不知道那后四十回根本与曹雪芹无关,而且还大大违背了曹雪芹的原笔原意!
那么,一定有人要问了:程伟元当年用来进行编辑、摆印的那部手抄本,究竟是一部只有大约八十回的古本呢,还是有八十回以后内容的古本呢?他究竟是真因为拿到手的只有大约八十回,觉得不完整,印出来不好卖,才找高鹗合作(有人认为后四十回续书其实是他跟高鹗一起策划、编写的,如果高鹗有署名权,他也该有)弄出一百二十回本子的呢,还是他得到的根本就是有八十回后内容的古本,由于政治性的考虑,才舍弃了八十回后的内容,另张罗出了不会惹事的后四十回来呢?这个问题很难求证。在周汝昌先生与兄长周祜昌、女儿周伦玲联合校订的《石头记会真》第十卷中,收有一篇周汝昌先生的长文《〈红楼梦〉全璧的背后》,通过详细论证,提出了他的独特见解,概括来说,一百二十回印本的推行是一个政治阴谋,是乾隆朝负责文化管制的权臣和亲自过问、安排的,是考虑到这本书既然已经在社会上流传,加以严禁已很困难,莫若将具有反叛性的前八十回加以改动,然后用“回归正统”的后四十回将其性质改变,这样再在社会上流传,就对统治者无大碍了。周先生的这个判断,值得参考。
说了这么多,我的意思无非是强调两点:
――一百二十回的通行本《红楼梦》不是曹雪芹的《红楼梦》;――读曹雪芹的《红楼梦》要读古本《红楼梦》。
那么,现在我们还能看到的古本《红楼梦》,究竟有多少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