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钱的商人走了,欢天喜地的,感恩戴德的走了。
他怕邻居骗他,又等了她三天,可她真的再也没出现过。
后来再相见,已经是三年后,她满头珠翠,浑身绫罗绸缎出现在她面前,可笑她还以为他没认出她,全程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但更可笑的,是他自己,以为她真的是为了过富贵的日子跟了富商,他忘了,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那样清苦的生活,她一句怨言也没有。
他应该早点明白,她是喜欢他的。
那天之后,他跟踪孟如意找到了她的住处,知道了她依靠的男人是城守,也知道她有了一个两岁的儿子,那个儿子,叫阿致,而“致”字,是那时候他以为她真的怀孕了,提前给孩子取的名字。
他隐隐觉得事情不是这么简单,于是暗地里去调查,才知她是大着肚子来的江陵城,遇见城守后没多久就生了,然后为了孩子,做了城守的女人。
所以这个孩子并不是城守的。按照时间推算后,他才知道,阿致是自己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