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40亩,户绝则收官。”
“若丁男独户与丁女成婚,户主寄于丁女或丁女母主名下,一应细节,比之母立户。”
“幼女可成为繁育人口的母亲,非常珍贵,自诞生起,即授口分田40亩,及成年时,并入丁亩,夭折则收官。”
季嗣音皱眉:“说是为了繁荣人口,却奖励未婚女,削减婚嫁女待遇,那以后岂不是没有人家愿意嫁女儿了?”
至于为什么说削减了婚嫁女待遇,大毓王朝的田制,是按人丁数授田,因为地广人稀,且有许多未开辟的荒地,所以分为永业田和口分田。
永业田是可继承转卖的田亩,多是已耕好的良田,是农民自己的资产。
口分田是不允许转卖,且大多荒僻的田亩,授予极多,供农民垦荒收成。
在劳动力活着的时候,口分田和正常田地资产没什么两样,但等劳动力死后,会重新收官,相当于有偿帮官府垦田,人死易主。
现在按照叶奚青的叙说,丁女什么时候都有永业田,嫁人反而会失去口分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