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双笑眼,透亮得像颗玻璃珠。他下意识摇了摇头,于是下一秒,林惊昼就无比自然地坐在了他的旁边。
这辆车里,其实只有一半的座位坐了人,林惊昼能选择的座位很多,张裕舒不懂他干嘛非要挨着他坐。
张裕舒警惕地看了他一眼,这人看不出年纪,也看不出贫富,他虽然穿得破破烂烂,但张裕舒认出他手腕上的表是江诗丹顿。
又是纹身,又是耳洞,黑眼圈那么重,外面的衬衫像地摊货,里面的短袖却是巴宝莉,手上还戴这么贵的表,看起来像个玩票的富二代。
林惊昼特别自来熟地跟他聊起来,问他从哪来的,要去哪里。
张裕舒不太想搭理他,出于礼貌简单回答了一下,但都是胡说的。
林惊昼毫不在意,他自顾自说着,他说他昨天在古城溜达,走到四方广场的时候,看到好多人手拉手围着圈跳舞,规模特别大,他觉得很好玩,也参与了。
人特别多,不过穿藏服的基本都是拍照的游客,妆都很重。
张裕舒皱眉,他想这人长得挺好看的,怎么这么聒噪,像只珍珠鸟。
林惊昼自顾自说了半天,终于有了短暂的停顿,张裕舒瞅准机会戴上了耳机。
可惜林惊昼完全没体会到张裕舒的拒绝,他碰碰张裕舒的肩膀,指了指窗外。
“快看,好漂亮。”
林惊昼的脸上,流露出很真挚的惊叹,这种情绪会感染人。
张裕舒往窗外看,心里轻轻地震动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