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的。把挽诗“絮酒生刍上旧”的“旧”解说成“旧坟”也不对。,是郊野的意思,不作坟墓解。“旧”,意即郊野那个老地方。
2.甲申春初写的挽诗,注明“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这“前数月”不是癸未年的秋冬间吗?因为儿子夭折而“感伤成疾”的,只可能是活着的曹雪芹吧?若他早已死了,敦诚的诗注不是应改成“前数月,伊子因苦念亡父,感伤成疾而殇”了吗?这当然只能是笑话。
3.癸未仲春末,敦敏曾有《小诗代简寄曹雪芹》,约他于“上巳(农历三月初三)前三日”来自己家的槐园吃酒赏春,因为三月初一是敦诚的三十岁生日。诗曰:
东风吹杏雨,又早落花辰。
好枉故人驾,来看小院春。
诗才忆曹植,酒盏愧陈遵。
上巳前三日,相劳醉碧茵。
如果雪芹死于“壬午除夕”,敦敏当然不会在他死后又写诗相约,这又成了破壬午说的硬证,于是壬午派只好说,诗可能编错了年份。但此诗是不可能编错年的,因为把它编在癸未年的是敦诚,《懋斋诗钞》上所注“癸未”二字的笔迹,我核对过,也是敦诚写的。一个写挽诗的好友,怎么可能把约雪芹来过自己生日的诗错编在他死后呢?
认为错编者的具体说法也不能成立。如美国赵冈怀疑此诗原是庚辰年作的,被贴改成癸未(见其《红楼梦新探》)。且不说《懋斋诗钞》中编入癸未年占三单页的前四首诗(小诗代简为其第四首),首首相连,其间并无贴改痕迹;只论事历,便知此诗不可能作于庚辰。因为这一年秋天敦敏写过一首诗,题目开头就是“芹圃曹君别来已一载余矣。……”可知从己卯春夏到庚辰秋,是雪芹离别京师诸友(一般认为他大概南下,趁此重游秦淮旧地去了)“一载余”期间,怎么可能在这中间去约他来赏春呢?俞平伯则曰:“安知不是壬午年的诗错编在这里呢?”(见其《曹雪芹的卒年》)为此,曾次亮作了最有力的论证,他查考了当时的“时宪历”,知此诗只有在癸未年作才与所写情景符合。他说:“癸未年春季的交节比壬午年早十八天。假定敦敏写此诗是在壬午二月二十五日(当阳历3月20日),则该日刚交春分。假定是在癸未年二月二十五日(当阳历4月8日),则该日为清明后三日。前者方在春寒料峭,有时冰雪还未尽融化;后者也不定已到落花时节,但杏花可能已经盛开,赏春是相当适宜的。由此可证敦敏写此诗的年份是癸未而不是壬午。”(见其《曹雪芹卒年问题的商讨》)
壬午说确是站不住,但癸未说也只对一半,它只能破而不能立,它在立论时解说脂批“壬午除夕”四字,以为是“癸未除夕”的误记,这就不凭证据而只凭揣测了,也缺少说服力,所以俞平伯反驳周汝昌说:“周君对于脂评虽不信其‘壬午’,却信其‘除夕’,不知信了‘除夕’,即不能不同时信这‘壬午’。雪芹死在癸未除夕是断不可通的。”再说,别人记错干支或者还有可能,像脂砚、畸笏等批书人与雪芹关系如此密切,且又对“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如此伤感,加批时间又不会距雪芹逝世太远,怎么可能会记错年份呢?这确是“断不可通”的。癸未说也没有能最终站住脚,就在于此。
(三)甲申说。雪芹卒于甲申年,虽是胡适1922年最早说过的,但他仅据敦诚挽诗诗题后所注“甲申”字样判断,后来因见甲戌本批语便放弃了。八十年代初再次提出曹雪芹卒于甲申年(1764年2月2日为阴历正月初一)的是香港梅挺秀。他的《曹雪芹卒年新考》对甲戌本该脂批作了新的解说,解决了脂批所述(其实是出于误解)与现存史料之间的矛盾,因而是一个极重要的发现,应视为与胡适无关的新说。此说得徐恭时等赞同,因其言之成理,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现试杂愚见略加申述。
甲戌本的底本文字是现存诸本中最早的。但甲戌本过录较迟,它把后十几年中续加的一些脂批,多数经删除署名、年月后,也同时过录了。开头几回的批语特别多,因地位拥挤而又常常出现将两条应分开的批语连抄在一起的错误。如第一回甄士隐“亲斟一斗为贺”句旁有夹批云:“这个‘斗’字莫作‘升斗’之‘斗’看。可笑。”其实,“可笑”二字是另一个人不同意批语前面这句话的说法而加的批语,应分开而没有分开。又如第二回“后一带花园子里”的夹批:“‘后’字何不直用‘西’字。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很显然,这句也应分成两条,是后批者在回答前批者。我们要讨论的那条提到雪芹逝世的脂批,也属此类情况,只是过录者把该分的连在一起而反把该连在一起的给分开了。现以愚见校读其文如下: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