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砚醒过来时,这里依旧还是人满为患。到处都是感冒发烧的病患。身上盖了一件外套,看起来像傅靳年上班前穿的那件大衣。
他另外一只手去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发现已经没有那么烫。看了看身边的吊瓶,发现里面的针水也快没了。又看了看时间,发现自己在这里待了三个多小时,有点饿,睡了一会儿嘴里发苦,也想吃甜的。
他盯着吊瓶看,等待里面的针水彻底输完。
一输完,本来就在观察病人状况的护士就发现了他输完了给他拔针。将身上的这件衣服还给护士,他去交了费用。
输完液之后,他整个人好了不少,只是还是有点不舒服。护士告诉他,他还要打几天针。
没想到只是头发没吹干,就能病得这么严重,他又开始有点烦了。
立马去医院对面的茶饮店里买了一杯甜甜的热奶茶,这一杯热奶茶驱散了雨天的冷意,也驱散了嘴巴里的那分苦味。他坐在这里面看了一眼反派值,现在是14.1。
他叼着吸管思考了一下,决定把入侵傅靳年家里的事情尽早提上日程。
另外一只手找出他藏在袖子里的那只笔来。原来是一只钢笔。现在碳素笔好用方便,可是这傅靳年还用钢笔,说明这只钢笔对他来说意义非凡,怪不得能加3点反派值。
他的指尖摩挲在这通体漆黑的钢笔上。长时间藏在他的袖子里,已经被他的体温燠热不少。
吃完饭,回家睡了一觉,看见距离傅靳年下班的时间不远了,沈砚又继续坐在这家店里。他觉得即便只加0.1那也是分。
原主是画师,自由职业,不用上班,也有不小的积蓄。他坐在这里,没有别的事情可干,他也就坐在这里画起东西来。原本他之前一直玩手机,可是现在一看电子屏幕就晃得眼睛疼,于是就找出一张纸来,直接用偷来的这只钢笔画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