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回握很失礼,她只好顺应握上晃晃,感触到男子手指粗糙的手感,立刻放开。
年纪轻轻看不出这麽老派,现在年轻人可不流行握手礼了。
可能他正好无聊吧,平日下午的图书馆没有多少人,特别专业书区除了他们就是几个男学生。
要搭讪还是选异性,在没有选择下挑了个不起眼的她。
老样子,现在她还是穿着整套式保守洋装,架着厚重眼镜,整体灰噗噗的。
不过这人的名字怎麽有点耳熟?她歪头边想边隐隐的观察他,可惜除了感叹他真的长得好,还有又一个黑髮蓝眼boy外没有别的收穫。
【其实是在一本财经杂誌上撇了眼封面(主题新一代青年才俊)是怎麽也想不起来的。】
美国基本型不该是美队那种金髮碧眼,原来黑髮蓝眼也是挺普遍的。
不,我不是在想念格雷森,只是刚好是同个色系,不过两人的蓝法有点不同,格雷森是温柔波流的海洋蓝,这人的蓝浅些泛绿,冷静的像深林湖面。
她不会告诉格雷森因为这几天没他协助,晚上练功进展比预期慢一些,真是麻烦的体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