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握支笔在课本上不停地涂涂画画,不了解他成绩的人乍一看,还真以为他是班上最刻苦的那个。他在所有学科教材的空白位置上,都画满了“插图”。从语文课的李白,到数学课的祖冲之,再到生物课的花鸟鱼虫,别说,画的还真好。
班上同学也知道他这个特长,有时也求他给画个画像,或者给哪个讨厌的老师画个夸张的漫画。画画是令超消磨课堂时光最好的方法,也是他在班级中获得成就感的利器。但他从没有想过在这方面有所造诣。
一切需要坐在课堂里认真去学的,他都不喜欢。他喜欢自由,无拘无束的生活是他所追求的。从小到大,母亲虽严厉,但也不过分苛责他们兄弟姐妹的功课,在那个时代,学习与否全凭自觉。令超曾和令美嘀咕过,父亲是老师,母亲也是个聪明人,按理来说,这个家里,不应该只出大姐令如这一个大学生。后来俩人得出了结论:父母的学习基因传女且只传一女。
高考的落榜完全在令超的意料之内,他很快便接受了从一名高中生到一个待业青年的转变。每天该吃吃,该睡睡,看杂志照样乐得忘乎所以。
虽然喜兰和凡江也对小儿子的成绩不抱太大希望,但看到高考成绩后,还是上了几天火。尤其是喜兰,一看到令超那副没心没肺、事不关己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索性告诉他,不要在我眼前晃,自己出去找点事情做,只要不杀人放火、违法乱纪,怎么都行。
令超自知理亏,也不生气。从那以后,白天他还真不在家待着了,找上几个同样落榜的难兄难弟,在县里四处游荡。他们最常去的是县郊的一片林子,最开始就是散心,随便摘点儿野果子图个乐呵,后来这伙人中一个叫刘冬的,从表哥那里弄到两把气枪,神秘兮兮地给令超他们看。从那天起,这伙人又开始迷上了用气枪打麻雀。
那个年月,气枪的管制还没有那么严,这几个年轻的小伙子也不往人多的地方凑,每天一大早起来,就往郊外有林子的地方跑,一片林子的麻雀打的差不多了,就换一个。这几个人当中,属令超的枪法最好。说来也怪,他从来没练过,第一次拿起气枪,刚学会怎么摆弄,上手几下,就打下来一只麻雀。
每次打的麻雀,几个小伙子分了,拿回家炸了吃。喜兰最开始看到儿子拎回一大串麻雀着实吓了一跳,追问半天,知道原委后,就随他去了。她也清楚,虽然令超这孩子不那么立事,但坏事还是不敢做的,何况凡江???托老朋友给令超找工作,已经有了眉目,喜兰便也不再盯着儿子。
在林子里逛久了,令超发现大自然可真漂亮。尤其是当时正值初秋,树林犹如一个天然的调色盘,将绿、黄、红、棕各种颜色揉在一处,出奇的和谐,累了往地上一躺,那调色盘上又加上天的蓝,漂亮极了。打那之后,令超早上出门除了干粮,还把画笔和画本也带上,晃悠累了,就坐树下画画,画林子、画鸟雀、画伙伴,也画云。
在外逛荡快一个月的时候,凡江让令谦带令超去办车本。又过了一个月,令超的工作办下来了给县教育局领导开车,临时工,干好了有机会转正。
早在大哥当司机后,令超有一段时间总缠着大哥教他开车,令谦拗不过他,就在没事儿的时候把大卡车开到空旷的路上,带着令超练。
令超在学习之外的任何事上都颇有天赋,开车也一样。高中没毕业他就会开了,只是没有证。现在证办下来了,工作也到手了。就这样,令超告别了那几个一起游荡的伙伴,穿起衬衣,给领导开起了小车。
令超去单位报道那天,凡江也去了。工作是他托教育局的老朋友给办的,儿子第一天上班,还是要跟着去寒暄一下的。一路上,凡江嘱咐令超要好好干,要认真,给领导开车马虎不得,争取早日转正。
令超哼哼哈哈地答应着,转不转正他可没想那么多,有工作就先干着,要是干一段时间不开心,没准还不干了呢。
后来二姐谈了男朋友,见了孔立新,令超突然觉得当兵也挺好,琢磨着以后再征兵,自己也可以去试试。
令超很喜欢这个即将成为自己二姐夫的人,虽然他俩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但令超发自内心地崇拜小孔,这种崇拜与对父亲和大哥那种尊敬不同。他看着孔立新,就会想,同样是衬衫,人家穿在身上就像个文化人,可自己穿上,就是个纯纯的司机。人家一来家里和父亲聊天,说的都是报上的国家大事,从小到大,父亲和自己说过的话,好像都没有和孔立新说的多。
孔立新的去世,让令超也实实在在地恍惚了一段时间。年纪尚轻的他,在看到孔立新遗像的时候,才真正意识到,身边认识的人,早晚有一天都会离开自己。生离也好,死别也罢,最后的最后,大家都不会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