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人,全部都有可靠的不在场证明,所以排除嫌疑;邓琳遇害的前后几天,邹泳明正在为自己即将开办的室内设计店铺与当地政府走盖章流程,全程都陪同在那些领导的身边,直到签字盖章的程序走完都没有离开过,不具备作案时间。
这也是三起案件中,最令人感到疑惑不解的地方。
如果是同一个凶手干的,那么杀邓琳表现出来的特点与其他两起案件对比起来,未免差别也太大了一点;如果是模仿作案的话,那个模仿者是怎么得到的案件信息?在第一起案件发生的时候,警方并没有对外公开任何真实消息,只说是一起抢劫杀人案。当时知道真实案情的人少之又少,而且他们不会不知道,泄漏真实案情的严重性。
时至今日,叶子枫始终心里隐约觉得,这起案件的突破口就在邓琳身上,只是他还没有找到而已。
前面说过,邹泳明不可能自己亲自作案,时间上来不及,而且他那段时间的行踪,都有几十双眼睛盯着;如果是邹泳明雇凶杀人,想要以此嫁祸给抛尸案凶手的话,似乎也不可能,叶子枫手下的人仔细排查了邹泳明那段时间的所有通话记录,包括他在与当地领导沟通那段时间,他所住的酒店里拨出去的所有电话,也都找到了对应的人,最后都全部排除了嫌疑。
难道自己和朱玉婷当初的判断是错的?邹泳明真的只是一个无关人员吗?
但是与邹泳明的几次接触下来,虽然他在警方面前表现得唯唯诺诺,就像一个老实人那样,但叶子枫总感觉到这个人的身上有一股奇怪的气息,仿佛这个人的身体里埋藏着一只野兽。可是仅凭直觉,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他确实不能拿邹泳明怎么样。办案的时候加入自己的私人情绪,是办案人员的禁忌,这是绝对不允许出现的情况!
或许,自己该把精力从邹泳明身上暂时移开,专心查眼下的案子了。
或许,该换一种思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