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者。
但布莱恩前段时间才从福尔摩斯是个活人的新奇感中走出来,大脑对涉及到犯罪推理的内容稍微有些敏感。他仔细阅读着任务介绍,看着看着就忍不住问邦德“你说莫拉卡究竟是如何挑选犯罪地点的”
邦德还真的想过“这种人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为了钱,他可能有一个或复数个雇主雇主的目的稍微有些不好猜,但归根结底不外乎钱、权、和政治需求这几项。”
布莱恩认同他的观点。
假如这是一本侦探小说,邦德提出的犯罪原因简直庸俗到了极点,或许这就是为什么特工行动时一般不会对敌人的想法寻根究底。
没那个必要他们所有基于理性、压过良知的行动,都出自人类最原始也最残暴的欲望。
一月份的南半球岛国正值盛夏,下了飞机,一阵酷暑热浪扑面而来。才在太阳底下走了不到十分钟,布莱恩的衬衫领口处就被汗水浸透了,他看着泥土地两侧身穿背心短裤的当地人,喃喃说道“我要去换个t恤。”
邦德难以言喻地看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