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熟,就这么说了两句话后把人认定为认识的人,自觉主动站到尘不染身边。
青山镇到千仞山,中途会路过一长段风沙之地,尘不染身上还穿着在那顺手买的棉麻斗篷,兜帽遮住大半张脸,连带着其后的白发也遮得严实,一边的人瞅了眼他,倒也不觉得这身打扮稀奇,点兵点将挑了个方向,迈步向前
和斗篷比起来,他这一身可以算得上是十足显眼且花哨,浑身上下都戴满了灵器,好坏都有,就差把冤大头三个字写头上。
花哨哥注意到旁边人的视线,笑了下,道:“秘境里危险重重,这不得多备点东西防身。”
他这东西多,但不见得有多能防,尘不染并不多说,抬脚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