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字。原本印刷着偏执、控制欲、收藏癖的字句,被染上其他页的油墨,糊在一起。他越是想仔细看,越看不清。
可当他气馁地想要合上这本书,却发现,原来每一个字都是“爱”。
他是一只永远找不到线头、最后把自己困在毛线堆里的猫咪。
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控制不了,和废物有什么区别?这是南乙曾经笃信的。可现在他才了解,原来有些事是自己无法凭意志扭转的。
爱上一个人,是必经的失控。
无法通过其他人找到南乙,秦一隅果然着急了,连打两个电话,照南乙想象的那样,主动自投罗网。
“躲这儿干嘛啊?”秦一隅又偷偷穿了他的衣服一件深灰色毛衣,因为接近一字肩,有些大,背贝斯的时候,领口会被肩带拽下来,露一大片,不适合录节目,他没穿过。
秦一隅的肩膀宽而平直,配上他那一头微卷的头发和懒散的气质,穿这件倒是很合适。再配上他自己的黑灰色破洞牛仔裤和有些朋克风的铆钉腰带、皮质短靴和唇钉纹身,几乎把“我玩摇滚的”这几个大字写脸上了。
他两手插在牛仔裤口袋里,从南乙开的门缝里挤进来,“找你好久。”
“写歌。”
秦一隅一听,想到昨晚的事,挑了挑眉:“给我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