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要有牢狱之灾。
京城一起斗殴伤人案,死者是官宦子弟穆子琪,参与的也大都是官宦子弟和其手下,穆子琪身上有三处伤口,经过廉天路验尸后得出结论,颈部一处,胸腹两处。
经廉天路验尸后,认定致命伤在颈部。胸腹两处都不致命,刺入体内不过两寸。
群架斗殴,每个人都拿着武器,从匕首到木棍到短刀形形色色,致命伤在何处就非常重要。
虽然互为凶手,但是致命伤是谁所为,谁责任就最大。
廉天路确认之后,本来这案子就要结了,可是突然有人作证,清清楚楚的看见其中一人拿着半截手臂长的利刃,刺进了死者腹部。
绝对不可能只有两寸伤口,只伤皮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