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激动红了。
沈怜雪摸了摸她的头,不忍心让女儿失望,最后还是选了这一身袄裙,不过却也另买意见厚实的素青袄子,以摆摊时穿。
四身衣裳,一共要两贯三百五十钱,女掌柜说话算话,给了算了八成价格,最后还送了沈如意一个兔儿帽。
沈如意当即就戴在头上,特别高兴地问:“好看吧,团团最好看!”
女掌柜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是,你最好看。”
作者有话要说:1北宋时期,饭店分正店和脚店,都售卖吃食、酒品等,唯一的区别是,正店拥有产酒许可,可以自行产卖酒品,脚店没有许可,需要从正店进货。另外北宋时还没有棉花,御寒经常用斗笠、夹袄等,夹袄的填充物种类繁多,沈怜雪比较心疼女儿,选的都是鸭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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