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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阿婆,谢谢你。我会再来看你的。”
“不需要。我们这些无名小卒,承受不起你韩大小姐的盛情。以后,你不要再来了。这里,不欢迎你!”
“小弟!你这是怎么了?越说越不象话!”
他突然的凉薄冷情,让余婆婆惊诧之余不免也有些动怒。只是她的呵斥并没有让他对韩婉婷的态度有丝毫的好转,反而是愈加冷酷的对待。他那双蓝色的眼眸在黑夜里显得冰凉异常,他看了一眼站在脚踏车旁的韩婉婷,一把抱起她,象丢破麻袋一样将她丢在了后车座上,无视她因为疼痛而蹙起的双眉,与用力咬着下唇的模样,甚至没有对余婆婆说一声再见,便跨上了车,飞快地蹬起脚蹬,脚踏车像箭一样的蹿了出去,载着后座上的女孩,隐入了黑夜之中。
余婆婆站在昏黄的街灯下,看着消失在黑夜深处的那一对小儿女,不由得长长的叹了口气,轻摇着头,悠悠道:
“唉!真是个傻孩子啊!傻孩子……”
他在黑夜里,风一样的驰骋着。他用力的踩着脚踏车,踩得飞快,人在车上,衣阙翻飞,仿佛人都要飞起来,如同他的心,在激扬翻滚着。一颗心在胸膛里燃烧着,烧得他整个人都要被焚成了灰烬。寒冷的夜风吹在他的身上,脸上,心上,依然无法熄灭他心头那股火焰。
自卑、焦灼、心痛、苦闷还有难以忘却的割舍,种种感情,交织在一起,织就了一张无形的大网,将他从头到脚的密密裹住。他无法挣脱,也无力挣脱,只能任由这份纠结的感情一再的袭上心头,争夺他的理智,撕扯着他的心,令他痛苦的彷徨。
他虽愤恨世道的不公,以一身的不羁与不屑行走在这个世上,却也有最起码的自知之明与那点仅存的良心。他和她,即便两情相悦又能怎样?难道他们最终能够逃脱世俗的眼光么?不可能。那是痴人说梦。终究是没有缘分的。天地之别横亘在他们之间,他们永远难以逃脱那道宿命早就定下的枷锁。
是的,他喜欢她。不知道为什么,第一眼看到时,就喜欢了。莫名其妙的,没有理由的,一颗心,就这么落在了她的身上。每次见到她,他其实是很高兴的。但是,随后而来的,便是无法遏制的自卑。因为她永远不会属于他,因为她的未来之中,永远没有他的身影,因为她将来会是别人的妻子……
这个认知,像勒在他脖子上的绳子一样,成为他命里的一个劫。她的每次出现,都让这根绳子离他脖子更近一步。他越是挣扎,那根绳子就越勒越紧,逐渐让他无法呼吸。他想忘记她,改变这种被动的局面,但是,心里却越发的放不下她。那天,他无意中看到她和那个人模人样的男人在一起时,心里涌上的全是滔天的妒意。
他并不认识那个男人,但骨子里竟开始恨他,看到他和她站在一起是那样的般配,好像人们常说的金童玉女,看到她对着他灿烂的笑,看到他揽着她的肩时,心中有股骤然的冲动,真想,真想就这么冲上去,生生得揍他一顿!但是,当他冷静下来之后,便万般绝望的发现,如果再这样任由自己的感情放任下去,那么,那根绳子最终会要了他的命,他会毁了她,也毁了自己!
如果他不想就这么“死”了,那么,他可以做的,就是亲手割断那条“夺命”的绳索,亲手斩断自己心里正在疯长着的情意,斩草除根。那样,对她,还有对他自己,都是最好的一条路。虽然他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市井之徒,小混混,瘪三一个,没文化,没道德,甚至有时连最起码的礼义廉耻都没有,但是,即便如此,他也不想让别人在他背后指指点点的嘲讽他是一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
他不想骗她,玩弄她,不想让她因为自己的存在而被人奚落与嗤笑。也许自己用身体里仅剩的这点良心,来为她做最后一点好事。那就是,让她知道,他是一个坏蛋,一个根本不值得一个好女孩喜欢、不值得她关心的混蛋,地痞与流氓。因为,她值得更好的人,更优秀的人去珍惜与呵护。他,不配。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五章
脚踏车在夜晚空旷无人的道路上飞驰,风声吹在耳畔呼呼作响。韩婉婷坐在车后座上,被这样飞驰着的速度吓得心惊胆战。从小到大,她都没有坐过脚踏车的后座上。自有记忆以来,家里使用的代步工具就是汽车,她是坐着汽车长大的孩子。脚踏车她骑过,但那还是小时候,骑的还是小孩子玩的脚踏车。长到七岁的时候,就跟着父母从美国一起来到了中国,上海,在这里过起了小公主一样的生活,脚踏车从此退出了她的生活与记忆。
对于脚踏车的后座,她是完全陌生的,三面无遮无挡的感觉,风驰电掣的速度,扑面而来的寒风,都让她没有半点安全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