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被顶流青梅标记后[娱乐圈]

关灯
护眼
70-80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书架

无风无浪的平静海面:“不要着急回答我。”

“夜晚不适合做决定。”

“我一会儿就要走了,回剧组,我们再见面应该就是下一周,七天后,那个时候再告诉我你的答案,可以吗?”

鹿聆垂眸,长睫的影子洒落在眼下,微微颤抖,嘴唇嗫嚅,下一刻,林却微凉的指腹轻轻抵在了她唇之上。

她抬头,毫无预兆却也理所当然地闯进了林却的眼中。

浅琥珀色的眼仁中,倒映着一个小小的、再一次主动脱下高跟鞋的她。

“圣经说,上帝用七天创世,你也可以用七天、或者更久思考这个问题——”

“呦呦,你在创造世界,”林却放下手指,“创造我们的世界。”

***

JSQ小分队的出道专录制非常顺利。

四首歌,主打歌用了一天半的时间收尾,其余三首歌用了两天半的时间。

鹿聆在这个过程中几乎是“逼迫”自己——逼迫自己调动起全身的神经,集中在录音、混音这件事中,精力全部集中,大脑就没有时间思考另一个问题了。

但事情总有结束的时候,人不是二十四小时都高速运转的机器。

注意力松懈下来的每一个空隙,她的脑海中,只有林却。

童年时候坐在槐树下的林却,后来活跃在屏幕里的林却,活生生站在她对面,问她可不可以给她一个家的林却……以及,此刻,并没有给她发送一条消息的林却。

鹿聆扣过手机屏幕。

心情庆幸,却也萦绕着浅淡的失落。

她必须承认,她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她是个十分贪心的人。

她想要林却,如果没有工作,可能一整天的时间都会用来想她——但是音乐,但是舞台。

“——你遭受折磨,只是为了和一个漂亮女人谈情说爱吗?”

不是的。

当然不是的。

但爱,也是真的。

那情绪涌动在她的心脏中,避无可避。

“——坏东西。”

鹿聆摁下跑步机的暂停键,胸口起伏着,她重新扣过手机,点亮屏幕——依旧没有一条来自林却的消息。

坏透了的坏种。

划下一根火柴,扔进干草垛之后又向后一幕,燃烧着的橙红色火苗跳跃在她瞳孔中,明明一切因她而起,她却把双手背在身后,无辜地耸了耸肩,故作正义地说:“我们之间从来都是你说了算。”

火,明明是她点燃的。

可偏偏,她也是她的帮凶。

“啊——啊?”

鹿聆发泄到一半猛地收声。

她双眸瞪大,看着黎黎顶着已经打缕的头发猛地拍开了健身房的门,目光如炬地扫视了一圈,定格在她身上的时候宛如终于抓到妖精的猴哥,话还未说,手先箭一样直直锁定了她:“——过来!”

“啊?”

鹿聆眨了眨眼睛,一脸懵地被拽走了,等到她回过神,人已经被宋禾和黎黎一起控在了会议室内。

宋禾和黎黎相视一眼,只一眼,便确定好了红脸和白脸的分工。

“鹿,有个事儿,我们当然不是怀疑你什么啊,我们百分百相信你的,但是——”

“打住吧。”

鹿聆做了一个暂停的手势,然后看向分配到红脸角色的黎黎。

“姐,直说吧,出什么事了?”

黎黎审视着她,垂眸,没有说话,调出界面,把屏幕转向了她——

是初晓的一段采访。

不需要点开内容,只看标题便大概明白了两个人为什么如此紧张:#初晓内涵LURING#、#天才音乐人还是天才小偷#。

“啊……原来是这个啊。”

不是和某人相关就好。

【作者有话说】

赶上了[加油]

第74章 chap74.

◎毁掉了我人生的人◎

初晓的那一段采访是杂志内页的一段访问:如何看待现在音乐市场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口水歌”。

初晓的回答并没有什么问题——【C:现在大家好像都认为口水歌是“俗”的,是洗脑并且俗气的,但从另一个角度切入,它们是不是也意味着“流行”?大家对我的评价是“音乐实验家”,是所谓“先锋与商业融合的完美范本”——说实话,这些是夸奖,是很好的夸奖,但对于我来说,我有些受够了。如同众多伟大的哲学家终其一生都在思考的那个关于“我是谁”的问题,出道第五年,每年发布一张正规专辑,这次《FF》发布后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