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角上,明艳动人。
令超觉得自己的心被什么东西撞击了一下,剧烈地颤抖着。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女孩的方向。说来也奇怪,其实,那两个姑娘都很漂亮,可是,此时此刻,令超的眼中却只容得下那个红衣女孩,她旁边的一切都化成一团虚无的影子,只有那抹属于她的红格外突出,格外鲜艳,就那么蹦跳着、旋转着,闪进令超的眼中,再也拔不出来了......
遇上邱天
令超在男女之事上,既敏感又迟钝。具体来说就是,他可以敏锐地察觉到身边人的情感动向,可以清晰地预判出谁和谁有了些许的暧昧。可一旦放到自己身上,就成了一个未开化的愚民,彻头彻尾的爱情白痴。
小时候,为了不愧对“毛驴子”这个称号,他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上房揭瓦、招猫逗狗、撒泼打滚上。那时候,在他眼中,把一个小男孩欺负哭,远比把一个小姑娘哄开心更有成就感。因此,无论是邻居家的小姐姐,还是托儿所的小姑娘,都对他唯恐避之不及,生怕这头“毛驴”在自己面前现了原形。
十五岁之前,他一直认为女生是种很讨厌的物种,要么懂事的离谱,每天总想着管住自己,比如家中的母亲、大姐以及班上的小班长。要么娇气又臭美,一点儿恶作剧就一惊一乍地向老师和家长告状,比如二姐和班上大多数的女生。那时他打交道最多的异性,除了母亲喜兰便是二姐令美,一方面是严格要求下的敢怒不敢言,一方面是屡次斗嘴后的频频失利,这更加大了他和异性的距离感。
高一的时候,一次体育课上和女同学无意间的碰撞,让他第一次感受到了与男孩硬邦邦身板完全不同的柔软,朦胧的慌乱和冲动也短暂地持续了几天,但也仅限于此。那时班上已经有同学偷偷摸摸谈起了恋爱,可对于令超来说,与其费尽心思去讨女生欢心,还不如打篮球、看漫画、随手涂鸦来得痛快自在。